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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零一章、相马醉酒! (第3/4页)
,那一定是特别要好的朋友吧?” 李牧羊点了点头,说道:“是的。是我可以生死相托的朋友。” “真是羡慕。”红袖打了个呵欠。“快睡吧,明天一大早还得起床看店呢。对了,为了不引人瞩目,从明天开始,不,是从现在开始,你就是我们绸缎店里的小伙计,是我一个远房舅舅家的小表弟,我是你的表姐-----我已经和莫老板说过这事了,他是陆氏老人,而且整个天都的情报系统都由他在负责。他明白怎么样配合我们。还有,你脸上的这张面具就不要再用了,我重新给你做了一幅-----还有衣服也做好了。你明天就把身上的衣服也换掉吧。哪有绸缎店小厮穿得衣服比老板还要华丽名贵的?” “明白了。”李牧羊心想,这次过来还没有和那个「莫老板」见面呢。既然是陆氏的老人,必然是深得爷爷信任的。说不定他在天都有不少路子可以用上。 红袖看起来是困极了,转身便朝着大床倒了过去。 李牧羊打量房间四周,地上已经铺好了褥子,又有一床用料极好的蚕丝被给他御寒。以李牧羊现在的修为境界,就是三个月不食不睡也不会有事。 但是,为了能够保持最好的精神状态,他还是坐在褥子上闭眼打坐。 “李牧羊------” “嗯?” “我睡不着。” “--------” “屋子里突然间多了一个男人,感觉有点儿怪怪的。” “那我出去?” “三更半夜的,你要去哪儿?再说,你跑出去了,不是更让人起疑心吗?” “--------” “不过,你也不是一个纯粹的男人。”红袖声音轻柔,犹如人在梦境之中。“你还是一头龙-----” “--------” --------- 铜镜里面的自己是一张完全陌生的面孔,比之前的那张脸还要更加陌生一些。 李牧羊前往天都的时候,就是为了避免被人认出真实身份,所以才特意让风城的化妆高手给他的面容做了一些改变。 但是,身材气质什么的却仍然独属李牧羊一人。倘若是有心人看到的话,还是能够识破他的真实身份。这也是李牧羊一路低调前行,不愿与人接触的原因。 但是,红袖的面具则不一样了。它是真正的人#皮面#具,就像是从谁的脸上剥下来这么一层,然后无缝对接的粘在他的脸上一般。让人的五官长相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。 三角眼、吊梢眉、薄嘴唇,脸色腊黄。任谁看到这幅面孔,也没办法和那个风姿卓越艳压神州的美少年李牧羊联系在一起。 “怎么?不满意?”红袖站在李牧羊的身后,看着他愁眉苦脸的模样,出声问道。 “很满意。”李牧羊笑着说道:“这样别人怕是就看不出来了吧?” “嗯。还有声音。”红袖从衣袖里摸出一颗红色的小球,然后塞到李牧羊的嘴里,说道:“这是魔音球,会在你之前的声音基础上加沉一些,也会嘶哑一些-----就像是把你的喉咙给撕裂开一道口子,漏气漏气的。你说话试试。” “我是李牧羊-----”李牧羊张嘴说话,果然发现自己的声音大是改变。就是最亲近的人听到这声音也绝对不可能猜到此人是自己。 “完美。”红袖笑着说道。“等到你收拾妥当,我带你去见莫老板。也就是你的「表姐夫」。” “走吧。表姐夫是长辈,理应先去拜访。”李牧羊起身说道。 他在起床的时候已经换上了红袖为他准备的青布长衫,标准的绸缎店小厮的打扮。 至于身上的那身彩云衣,李牧羊仍然舍得不得脱掉。 彩云衣实在太过神奇,根据人的情绪来改变衣服的颜色这种鸡肋功能就不提了,危险时刻能化作盾牌来保护自己的身体,这是多少武者求之而不得的玄衣神甲啊? 李牧羊和彩云衣一幅沟通,其实就是李牧羊不停的使用自己的潜意识让彩云衣进行变化----- 彩云衣果然能够听懂主人的心事,竟然在李牧羊蹩脚的「沟通」之下,变成了里面的白色打底衣。这让李牧羊欣喜若狂。 莫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,模样长得很富态,大腹便便,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身家百万贯的富家员外。身穿花哨的绸缎锦袍,戴着一顶四四方方的员外帽。和李牧羊所见过的那些富家翁没有任何区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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