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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53章 (第1/2页)
和中国人看偏旁猜生僻字般,罗马人用拉丁语来命名一个新物种也参考它的特征,然后把代表特征的词汇拼成一个。 现代的印欧语系就有这种罗马特征。 入门级的是两个名词拼在一起。 高级一点的会有变形。 投射到姓氏与称呼上就是各种“名词 men”,“地名 us”。 搞得人在秒懂短词和难解长词间反复横跳。 对此,赛里斯却另辟蹊径——我根据这事物的形态、属科来创造新字。 虽然和罗马人是一个思路,但却兼顾了象形文字的简洁明了,不会出现过长难懂,过长误判的情况。 真是一个伟大的发明。 “能够造出这种文字的国家一定是个文明之国。” 窥一斑而知豹,落一叶而知秋。仅凭一本《切韵》和对汉字的粗浅了解,安德烈亚斯便开始好奇赛里斯的全貌。 颜异经过这些天的相处也可以听懂简单的希腊语和拉丁语,结合两名希腊学者的表情也知道他们是在赞赏汉字的伟大。 从民族的自信心讲,他应该为此事而感到高兴,但是瞧着对方手里的起边《切韵》,颜异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。 儒家最擅长的教育领域如今也被墨家反超。 要是再不做出改变,别说是对墨家格外偏爱的皇帝,估计连儒家的内部都有人要叛出师门,寻求容易出头出名的上升学派。 颜异的不语搁在不懂大汉内情的安德烈亚斯那儿,就是汉人谦和有礼的象征。 因为颜异十分欣赏有好学有才的人,所以将携带的笔墨分给对方。 安德烈亚斯初用毛笔还有点不适,但是用木枝在沙漠上画了几天便习惯这种书写方式。 “这可比芦苇笔要方便的多。” 作为鹅毛笔和钢笔的前身,芦苇笔的笔尖容易磨损,吸墨量也少于毛笔,所以很难书写流畅。 初学者若把握不好力道,或是买了比较便宜的莎草纸,就有可能一笔戳破书写材料。 “赛里斯人真是聪明。”安德烈亚斯用颜异提供的笔纸记录他此刻的见闻—— 【除了拥有精妙的文字与巧夺天工的书写方式,赛里斯人的谦和也令我感到印象深刻。不同于粗俗的罗马人和有气无力的蛮族,他们的声音是洪亮的,有信心的,但却不似罗马人般空有勇气,难以听出文明的纤巧优雅。】 安德烈亚斯笔尖一顿,随即写下这一路的转变:【赛里斯的使臣自称是皇帝还未登基时的顾问,而他展现的风度谈吐足以说明赛里斯的皇帝品位高雅,慧眼如炬。和所有隔着面纱欣赏的缪斯之美的无知者般,我对赛里斯的印象也曾限于柔软的丝绸与甜蜜的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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